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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今天在回家的路上, 經過大度路...
小小的SV當然是走在機車道囉...

看著淡水方向的夕陽, 頗美...

突然看到一台掛紅牌的BMW重車從洲美快速道路飆下來, 速度應該超過100有...車牌號碼是DV-5X
這台重車看到大度路上等紅燈的車, 先在車陣裡鑽了一鑽, 然後從快車道轉進機車道...
傻眼...
紅牌不是應該是視同汽車嗎? 怎麼你想當汽車的時候就去走快速道路, 汽車塞車的時候就變成了掛白牌的?
接著他在慢車道狂飆了一陣, 在大度路底的紅燈停的時候又停在最前面的機車停等區...
可是警察就在旁邊喔, 也沒糾正他...
唉...

我覺得這是很畸形的現象..
整個台灣社會都是...

我也喜歡玩車, 可是我還沒進接到重車...也許等我進階了就會換了個腦袋?

這些騎重車的車友, 有沒有想過, 重車高速在蘇花公路危險超車, 被超的車駕駛的感受, 對向車道的車的感受...
有沒有想過, 掛著紅牌在車陣裡鑽來鑽去其他人的感受? 有沒有想過, 時速150km/h或更多在大度路上其他用路人的感覺?
當然大多數的重車車友都是自制的, 在花蓮看到的常常都溫文有禮, 在市區也不亂跑...
可是那些不守規矩的往往都是最札眼的...
在一般道路狂飆, 車陣裡亂鑽, 自己失格變成掛白牌的車...
大家想到重車想到的都會是這樣的人...飆仔...我的家人就是這樣想的...
就像大部分的小黃都是守規矩的(是嗎?), 但大家都會記住那些惡行惡狀的小黃, 小黃就被大家所討厭...

旁觀的人不會知道騎車那種速度感, 殺彎道的放鬆和刺激, 還有騎車後的身心舒暢...
她們只會看到我們的狂飆和對她們的影響...
難道不能自重, 不要影響到別人, 不要給別人壞印象嗎?
至少不要在市區狂飆, 跑山路收斂一點不要給駕駛人太大的壓迫...

政府要收回重車在快速道路上的路權, 因為肇事率高...
我覺得這是完全的回頭路和政府的鄉愿...
重車肇事率高, 不單純是因為重車上高速路...
重車騎士, 汽車駕駛人, 執法人員都要負責任...

重車騎士不自重, 超速狂飆, 蛇行, 亂鑽, 公德心與知識水準不足, 造成種種的危險行為, 當然肇事率高; 汽車駕駛人不懂得禮讓, 不知道尊重別人的路權, 當然會壓迫重車騎士的行車權; 汽車亂開, 重車亂騎, 警察卻沒有嚴格執法, 只是要收回路權, 這樣公平嗎?
我覺得完全不公平, 也是完全的腦殘...
政府應該做的事是加強執法, 嚴格取締超速與危險駕駛, 並且宣導駕駛倫理...
收回路權, 根本是個飲鴆止渴的方法...
日本250c.c以上就可以上高速公路了...我們連550c.c以上的車都不能上快速道路...
我們真的這麼落後嗎 ?

自愛自愛自愛...
人自重而後人重之...
從自己做起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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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coolh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